所有俱乐部在此之前都不敢官宣,还得担心已经签订好的合同会不会因此有反复。
而联盟管理委员会已经对合同审批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——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必有结果,也就是说,战队只要谈好合同提交上去,并且不在合同中搞那些奇奇怪怪的条款来触犯合约中的规定,他们就可以在最多五天后进行官宣了。
如果提交的合同中有违反合约规定的内容,一两次会被警告,次数多了就会被直接踢出联盟,也是杜绝了俱乐部利用合同驳回的机制来拖时间的做法。
违反合约规定的内容有很多,毕竟是记满了46张A4纸的规定。举个例子,在梨珍珠前世臭名昭著的RNG竞业合同就被列为了违规内容,在“合约”中已经明确规定,联盟内不允许有竞业合同出现。
当然,竞业合同这样的说法是比较模糊的,合约中真正对此做出限制的规定为“附加条款的失效日期不得超过主条款的失效日期”。
也就是说,不能有一个合同的主条款是2018年11月3日结束,却附加了一份到2018年11月4日才结束的竞业条款,这是联盟合约不允许的订立的合同,所以这样的合同不会被委员会通过。
即使被通过了,受到竞业条款约束的一方也可以随时上报委员会,然后直接撕毁这个不合规的合同。
俱乐部也不能因此拿选手怎么样,因为俱乐部和联盟签过合约,就算告上法庭,法院的判定也只会是俱乐部违规。
而且选手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因为法律纠纷而无法上场比赛,因为在合约中,他们的合规权益收到联盟合约第三方,也就是委员会的保护,所以如果真的告上了法院,成为被告方的也是委员会,而不是选手。
总的来说,“合约”是在保护联盟内的弱势群体,比如选手、解说、主持人这样的个体,限制处在强势地位的俱乐部、传媒平台等公司法人,不过这也不意味着“合约”就没有保护强势群体,限制弱势群体的内容,它也不会给选手留下钻空子骗取俱乐部利益的空间。
总之,在“合约”的指导下,LPL这个冬季的转会期总算是没有再钓吃瓜群众们的胃口,在TQ第一个官宣后,过了大约一周的时间,LPL的其它战队也开始陆陆续续的官宣起自己这次冬转的收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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