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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我早已忘记当天的细节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刻意忘的。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,像海水慢慢漫过沙滩上的字,回头再看,只剩下模糊的痕迹。你那天穿什麽颜色的衣服,我们说过哪一句话,风从哪个方向吹来——全都散了。我甚至记不起那是下午还是黄昏,记不起我们是怎样开始,又是怎样结束。

        有时候我会想,记忆这东西到底住在哪里。是住在脑子里,还是住在身体的某个角落?为什麽一首歌的前奏响起来,我会突然胸口发紧;为什麽走过某一条街,我会无端放慢脚步;为什麽闻到某种味道,我会愣住半天,却又说不出那到底是什麽味道、跟谁有关。身体比脑子诚实,它替你记住了你以为已经忘掉的东西,然後在你不设防的时候,悄悄还给你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曾经很怕这种时刻。怕那种突然其来的酸楚,怕自己在人群中忽然沉默,怕别人问「你怎麽了」而我答不上来。後来我学会了跟它相处。它来的时候,我不赶它走,也不留它。我就让它坐一会儿,像一个多年不见的旧朋友,不必寒暄,不必解释,坐够了,它自己会走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我还有今天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,我仍可以在每晚临睡前,闭上眼,靠着那些残存的记忆,再次接近你身边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一种很奇怪的仪式。我知道它没有意义,知道你不在那里,知道闭上眼之後出现的那个你,其实是我自己造出来的。可我还是做。像一个明知钥匙已经打不开门的人,还是每天把钥匙插进锁孔,转一转,听一听那个熟悉的咔嗒声——哪怕门不开,那个声音本身就是安慰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想像你坐在我对面。不是年轻时候的你,也不是现在的你,而是一个介乎两者之间的你,一个我从来没有真正见过、却无比熟悉的你。你看着我,不说话,或者说一些我已经记不清的话。我就这样看着你,像看一出已经看过很多遍的旧电影,台词都背得出,结局也知道,可还是会在看到某一个镜头的时候,眼睛一热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人说,怀念一个人,其实是在怀念那个时候的自己。我不完全同意,但也不完全反对。因为我想你的时候,确实也会想起那个时候的我——那个还会为一句话失眠、为一个眼神雀跃、为一次离别哭到天亮的人。那个人现在还在吗?在的,只是藏得深了,深到我自己都快要找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每晚的这个仪式,与其说是接近你,不如说是接近那个还敢用力去爱的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记忆是很奇怪的东西,它不给你完整的画面,只给你碎片——一个声音,一个侧脸,一种温度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记得你的声音。不是具体说了什麽,而是那个音色,那个语调,那个在电话里微微带着回音的感觉。我记得你的侧脸,不是五官的细节,而是那个轮廓,那个在光线里微微发亮的边缘。我记得你的温度,不是几度,而是那种靠近时空气忽然变暖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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